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第 6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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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各單位適用國防法規發生疑義時,應報請法規主管單位解答;如仍有疑義,由法規主管單位研提意見後,函送法制司研答或提國防法規解釋會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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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第69條,當國軍各單位對於適用國防法規有疑義時,應向法規主管單位報請解答。如果仍然存在疑義,則由法規主管單位提出意見,函送法制司進行研答或提國防法規解釋會議進行解釋。根據這條法規,在國軍內部對於法規解釋有爭議的情況下,各單位可以向上級單位或法制司請求解答和解釋。
- 國防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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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