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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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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處分設三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退除役官兵資格條件之政策、法規擬訂、修正、解釋及身分鑑定。(二)退除役官兵榮譽國民證製發及督導。 (三)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進入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政策、法規擬訂、修正、解釋及業務督導。 (四)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眷屬補給業務策劃及督導。 (五)退除役官兵身分認及停權之訴願行政訴訟案件協處。 (六)國軍官兵退除役業務及退除給付法令研商協調。 (七)國軍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業務協調處理。 (八)兵役行政業務協調、聯繫及簽辦。 (九)任職本會及所屬機關(構)退除役官兵脫離就業恢復支領軍方給與審查與核轉,或軍職年資與公職年資併計協處。 (十)就業、就醫、就學或視同輔導就業人員請領緩發退伍金查證核轉。(十一)早年戰(公)傷殘除役士官兵津貼申辦協處。 (十二)退除役令證遺失協調軍方查核、函證及補發。 (十三)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難歸來人員申請退除役官兵身分鑑定之處理。 (十四)有關機關通知派員出席研商非退除役官兵身分鑑定會議。 (十五)未具退除役身分人員補辦退伍手續之協處。 (十六)支俸及未就養榮民居住大陸地區期間,退除給付協處。 二、第二科: (一)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相關政策、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 (二)服役期間因戰(公)致身心障礙官兵申請全部供給制就養案件之檢定及審核。 (三)未滿六十一歲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申請全部供給制就養案件身心障礙就養基準之檢定。 (四)全部供給制就養人員驗證清查業務。 (五)安養機構內住就養人員全民健保協調處理。 (六)各服務機構全部供給制就養案件之稽查、輔導及個案陳情處理。 (七)經核定初次安置全部供給制就養人員之意見調查處理。 (八)退除役官兵申請就養、調整及床位電腦系統業務之督導。 (九)支俸人員自願停俸申請全部供給制就養案件之處理。 (十)各服務機構就養業務督考評比。 (十一)安養機構床位調整及床位運用系統稽查評比。 (十二)榮民(含公、自費就養榮民)調整安置單位相關業務之協調處理。 (十三)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協調處理。 三、第三科: (一)安養機構施政工作計畫審訂及業務督導考核。 (二)除役官兵就養計畫釐訂、執行、考核等業務協調處理。 (三)安養機構年度工作預算需求協調審核編列運用督導。 (四)安養機構房舍修建、保養協調。 (五)安養機構組織規程、編制、人事業務之協辦及安置員額管制運用。(六)安養機構全般施政管制、協調、督導及各項設備與交通運輸預算需求編列運用。 (七)全部供給制就養人員給付、調整、協調。 (八)安養機構「社會工作」各項業務推展及評鑑、督考業務協調。 (九)安養機構勞力替代方案之協調、督導及內住就養榮民函件處理。 (十)安養機構被服裝具、車輛油料管理督導協調處理。 (十一)就養人員權益維護協調。 (十二)安養機構業務研究發展。 (十三)安養機構替代役役男服勤協調、督導考核。 (十四)安養機構各項工程(含榮靈祠及墓園整修)業務之督導考核。 (十五)安養機構年度幹部訓練計畫訂定及業務協調處理。 (十六)安養機構危機管理(含災害應變)業務之協調處理。 (十七)安養機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 (十八)「全國社會福利會議」有關本會部分綜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第7條,第二處分設三科,掌理不同事項。其中,第一科負責退除役官兵資格條件、退除役官兵榮譽國民證製發及督導、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進入大陸地區長期居住的政策、法規擬訂、修正、解釋及業務督導等。第二科則負責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相關的政策、法規擬訂、修正、解釋、申請檢定及審核、身心障礙就養基準的檢定、全部供給制就養人員驗證清查業務等。第三科則負責安養機構的施政工作計畫審訂及業務督導考核、退除役官兵就養計畫的釐訂、執行、考核、安養機構年度工作預算需求協調審核編列運用督導等。 在第二科中,其中一個具體的範例是根據該委員會的指引,如果有官兵因服役期間的戰(公)致身心障礙而申請全部供給制就養的案件,該案件將進行檢定及審核。 資料來源: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最新修訂日期為1995年6月14日。

  • 鑑定名詞
  • 名詞
  • 訴願名詞
  • 行政訴訟名詞
  • 法令名詞
  • 調處名詞
  • 名詞
  • 陳情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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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7 條規定:「第二處分設三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退除役官兵資格條件之政策、法規擬訂、修正、解…」(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