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漁業開發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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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正常生產,對於各種天然災害應採取萬全預防措施,以減少損害,又為加強海上作業安全,應擬訂海上作業管理規則,及國外基地寄港管理規則,呈報本會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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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法规,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漁業開發處應制定海上作業管理规则和国外基地寄港管理规则,并在提交行政院核准后实施,这样可以确保正常生产,并减少潜在损害。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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