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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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為增加收益,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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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1條,該基金可以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以增加收益。這意味著該基金可以將資金用於購買上述各類投資工具,以獲取更多的收益。這些投資工具通常具有較低的風險,且與政府有關,因此被視為較安全的投資選擇。例如,基金可以購買政府發行的公債或國庫券,這些是政府向投資者發行的債券,投資者可以在到期日收回本金和利息。此外,基金也可以購買其他短期票券,如商業票據或短期債券,這些都是一種短期借款工具,投資者可以在到期日收取本金和利息。這些投資工具多用於增加基金的資金增值,以實現更好的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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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