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防部參謀本部辦事細則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單位處理公務,如涉及其他機關、單位之業務,必要時得邀請有關機關、單位派員開會商討。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