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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91.02.27訂定)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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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每半年召開保密工作檢討會一次,由局長主持,副局長執行官、副局長、各單位主管參加,並得邀請或通知有關人員出 (列)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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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91.02.27訂定)第 21 條規定,本局每半年召開保密工作檢討會一次。此檢討會由局長主持,副局長執行官、副局長、各單位主管參加,並可邀請或通知有關人員出席。這表示在保密工作方面,總政治作戰局有定期檢討與討論的機制,以確保保密措施的有效執行。參考資料《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規定與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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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91.02.27訂定)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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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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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91.02.27訂定)第 21 條規定:「本局每半年召開保密工作檢討會一次,由局長主持,副局長執行官、副局長、各單位主管參加,並得邀請或通…」(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91.02.27訂定)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