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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備局辦事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管理資訊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軍備整備管理資訊整體發展策略之規劃、運用及督導事項。 二、國軍武器系統資訊化專案管理之稽、管制、督導及執行事項。 三、國軍武器系統全壽期資訊之管理及運用事項。 四、軍備整備管理資訊之專業教育訓練、研究發展及合作交流事項。 五、軍備整備電子商務系統之推展、督導及管制事項。 六、本局各單位處理軍備整備有關業務所需管理資訊系統之規劃、建構、管理及維持事項。 七、本局所屬機構專業管理資訊系統功能發展與規劃之管制、督導及運用事項。 八、本局所屬機構資訊系統與裝備需求建案、購置之審查及管制事項。 九、本局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建立與管制之規劃及審議事項。 十、本局與所屬機構資訊管理專業人員經歷、任調之建議、協調、及執行及管制事項。 十一、配合國軍通信、資訊管理政策與制度、法令規章之實施、建議及管理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管理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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