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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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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鬥系統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戰系相關政策(計畫)、行政規則、準則、作業程序、編裝、基準配賦與各項演訓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二、戰系施政計畫、投資審及資源之申請、分配。 三、戰系裝備研究發展、籌建、管制、分配、整體部署、汰除、換裝政策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戰系專長人員需求、運用與經管之審查及建議。 五、通資系統、公民營通信設施、勤務、保密裝備、密鑰管理與保密媒體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六、電磁頻譜建議與管理;頻率、呼號之申請及分配。 七、戰系類教育、訓練、通信、電子、資訊、械彈安全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八、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維持費之運用檢討及管制。 九、資訊設備、軟體之管制及考核。 十、其他有關戰鬥系統、通信、電子、資訊業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第14條,戰鬥系統處負責以下事項: 1. 負責制定、督導和執行與戰鬥系統相關的政策(計劃)、行政規則、準則、作業程序、編裝、基準配賦以及各項演訓的規劃。 2. 負責戰鬥系統施政計劃、投資審核以及資源申請和分配。 3. 負責戰鬥系統裝備的研究開發、籌建、管制、分配、整體部署、汰除和換裝政策的規劃、督導和執行。 4. 負責審查和建議戰鬥系統專長人員的需求、運用和經管。 5. 負責通資系統、公民營通信設施、勤務、保密裝備、密鑰管理和保密媒體的規劃、督導和執行。 6. 負責電磁頻譜的建議和管理;頻率、呼號的申請和分配。 7. 負責戰鬥系統相關的教育、訓練、通信、電子、資訊、械彈安全的規劃、督導和執行。 8. 負責檢討和管理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維持費用的運用。 9. 負責資訊設備和軟體的管制和考核。 10. 負責其他與戰鬥系統、通信、電子、資訊業務相關的事項。 參考資料: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網站

  • 行政規則名詞
  • 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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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第 14 條規定:「戰鬥系統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戰系相關政策(計畫)、行政規則、準則、作業程序、編裝、基準配賦與各…」(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事細則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