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藥劑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藥品調劑作業、單一劑量作業,處方評估與用藥指導,藥品庫存及用藥安全管理。 二、臨床藥學服務、藥事照護、藥物諮詢、教學及研究。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藥劑之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藥劑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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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藥品調劑作業、單一劑量作業,處方評估與用藥指導,藥品庫存及用藥安全管理。 二、臨床藥學服務、藥事照護、藥物諮詢、教學及研究。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藥劑之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藥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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