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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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譯辦理語言之傳譯及院長指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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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第 23 條,該條款規定了地方軍事法院通譯辦理語言之傳譯及院長指定之事項。具體的詳細內容我無法提供,因為我無法查詢並提供最新的相關資料。
- 通譯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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