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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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以下簡稱本署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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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第1條規定了該機構的範疇和職掌,主要是用於處理國防部內部單位的事項。根據此條款,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有權制定和執行相關的法規和程序,以確保機構的運作和職責的履行。該條款的具體細則和執行方式可能需要參考相關的法規和命令。具體的範例和相關資料要參考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相關的法規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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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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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