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 3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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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及其分院檢察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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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第33條,該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在處理業務時,會實施分層負責制度,根據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這意味著各級檢察官在處理案件時會根據明細表所規定的職權範圍進行決策和執行行動。例如,某檢察官在明細表中被分配為下級檢察官時,他只能在其所屬檢察署管轄區域內執行職務,對於上級法院之裁判沒有提起上訴或抗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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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