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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 1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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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檢察官每屆月終,應將本月份案件收結情形及逾期未結案件未結原因,列表報由主任軍事檢察官轉陳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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