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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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第23條規定了執法官兵之權責事項,包括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訴訟文書送達、關於值勤、警衛及安全之防護,以及其他有關執法官兵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 參考資料: -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 拘提名詞
- 搜索名詞
- 扣押名詞
- 訴訟文書名詞
- 送達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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