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署及其分院檢察署應定期舉行軍事檢察官會議,決定下列事項: 一、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事務分配。 二、軍事檢察官代理次序。 三、各組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之配置。
  2. 前項會議後,遇有人員調整異動而離(退)職或其他事由時,前項各款事項,由檢察長決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