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新聞紙及雜誌以發行單位主管或政戰主管為發行人,負責新聞紙及雜誌出版及發行事宜。
根據軍中新聞紙雜誌發行管理辦法第4條,軍中新聞紙及雜誌的發行人需是發行單位主管或政戰主管。發行人有責任負責新聞紙及雜誌的出版和發行事宜。舉例來說,如果新聞紙是由某軍事單位的單位主管作為發行人,該主管將負責該新聞紙的出版和發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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