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 61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第五十條,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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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61條的規定,該細則自發布日起生效。但是根據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的第五十條,該條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這表示從該條法規的發布日開始即可生效,而第五十條則是在九十五年七月一日開始生效。根據法規的規定,法律及其修正案在發布之日或規定的日期生效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61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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