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 6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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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士官任官作業程序,由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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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60條,軍官、士官任官的作業程序由國防部來定。這意味著在軍官、士官的任官過程中,具體的作業程序和流程都由國防部負責制定和執行。這可能包括提出申請、審核申請、簽署聘書等步驟。由於缺乏該條的具體法源資料,無法進一步提供相關參考案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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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