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施行細則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勳刀授與儀式,同前條各款規定。受勳刀者接受勳刀後,即行佩帶,其原佩軍刀卸交他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