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各等勳章佩帶法如下: 一、國光勳章及青天白日勳章,佩於上衣左胸部大綬上方,其大綬由右肩斜至左脅下,綬端綴以副章。 二、一等至三等寶鼎勳章、雲麾勳章,佩於上衣左胸部大綬上方,其大綬由右肩斜至左脅下,綬端綴以副章。 三、四等及五等寶鼎勳章、雲麾勳章以領綬佩於領下,六等以下寶鼎勳章、雲麾勳章,以襟綬佩於左襟。 四、忠勇勳章以襟綬佩於左襟,位於寶鼎勳章之左。 五、忠勤勳章以襟綬佩於左襟,位於雲麾勳章之左。 六、各種勳表,佩於左襟。
根据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施行細則第29條,各種各等勳章的佩帶方法如下: 1. 國光勳章及青天白日勳章:佩於上衣左胸部大綬上方,其大綬由右肩斜至左脅下,綬端綴以副章。 2. 一等至三等寶鼎勳章、雲麾勳章:佩於上衣左胸部大綬上方,其大綬由右肩斜至左脅下,綬端綴以副章。 3. 四等及五等寶鼎勳章、雲麾勳章:以領綬佩於領下。 4. 六等以下寶鼎勳章、雲麾勳章:以襟綬佩於左襟。 5. 忠勇勳章:以襟綬佩於左襟,位於寶鼎勳章之左。 6. 忠勤勳章:以襟綬佩於左襟,位於雲麾勳章之左。 7. 各種勳表:佩於左襟。 例如,如果一名軍官被授予一等寶鼎勳章,則按照規定,他應該將大綬佩於上衣左胸部,由右肩斜至左脅下,並在綬端綴以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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