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第十七條所稱軍事單位以外之機構(以下簡稱部外單位),指下列機構: 一、總統府。 二、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單位。 三、其他非軍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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