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78

快速跳轉
  1. 1.軍官、士官經歷管理權責,規定如下: 一、國防部為陸海空軍經歷管理政策單位,掌理三軍經歷管理政策,並督導實施之。 二、各司令部為各該司令部經歷管理策劃單位,秉承國防部之指導,策訂各該司令部之經歷管理政策,並督導實施之。 三、各官科經歷管理計畫單位,為各該官科經歷管理之實際執行單位,其職責如下: (一)瞭解本官科編制官額及專長人數。 (二)計算本官科、職類各種專長應培育人數。 (三)區分本官科、職類通才及專業發展職類。 (四)策訂本官科、職類經歷發展目標、通才與專業職類經歷發展目標及通才與專業經歷發展計畫,並實施經歷管理指導。 (五)鑑定與審本官科、職類通才及專業發展人員。 (六)訂定與建議本官科、職類各種職務派職標準。 (七)掌理本官科、職類現有員額及專長盈缺狀況。 (八)計算本官科、職類補充及教育需求。 (九)指導本官科、職類軍官職位分類及重分類。 (十)審核與管制本官科、職類軍官應退除或外職停役人數。 四、各人事權責單位之職責如下: (一)指揮官職責: 1.對所屬軍官、士官之經歷管理指導,負責貫徹實施之完全責任。 2.對所屬軍官、士官計畫調任與調訓,應作詳實之考核及觀察,並適時向有關官科經歷管理計畫單位,提供必要之資料及建議。 3.隨時檢討本單位對上級或友軍經歷管理指導之執行成效,並適時作有效之改進措施。 (二)人事幕僚職責:秉承經歷管理計畫單位之經歷管理指導,對納入經歷管理之所屬軍官、士官,執行計畫調任及調訓業務。
  2. 2.軍官經歷管理單位權責區分表,由國防部定之;士官經歷管理單位權責區分表,由各司令部依需要按權責自行訂定;經歷管理作業程序,由各經歷管理計畫單位,就單位特性及專長職類,自行訂定,軍官報由國防部核定實施,士官則由各經歷管理計畫單位自行核定實施。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第78條」規定,國防部為三軍經歷管理政策單位,負責督導並掌理整體的經歷管理政策。各司令部則負責制定並實施本司令部的經歷管理政策,且要符合國防部的指導。官科經歷管理計畫單位負責具體執行,其職責包括瞭解編制與專長人數、計算人數需求、區分通才和專業發展職類等。此外,人事權責單位的職責包括對所屬軍官和士官進行經歷管理指導、執行調任和調訓、檢討執行成效等。最後,軍官經歷管理單位和士官經歷管理單位的權責區分由相應的單位制定並核定實施。相關的作業程序則由各經歷管理計畫單位自行制定,軍官報由國防部核定實施,士官則由各經歷管理計畫單位自行核定實施。 參考資料: 1.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65

  • 鑑定名詞
  • 名詞
  • 核與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第 78 條規定:「軍官、士官經歷管理權責,規定如下: 一、國防部為陸海空軍經歷管理政策單位,掌理三軍經歷管理政策,…」(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第 7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