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84

快速跳轉
  1. 1.軍官個人經歷管理指導計畫,各由官科或人事權責單位負責策訂,以為軍官個人調任及調訓之準據;其原則如下: 一、軍官個人經歷管理指導,應依官科指導計畫,經歷鑑定成果,並考慮未來發展需要,適宜律定之。 二、經歷管理指導,旨在管制經歷管理進度,有必要,避免重複派職或送訓。 三、符合重要軍職候選標準軍官,應律定長期培育指導計畫管制任職。 四、初次及申請分配軍官之經歷管理指導,由官科經歷管理計畫單位,依官科、職類經歷管理計畫適宜策訂,交被分配單位依據執行,並由人事權責單位,依其個人經歷管理及單位職缺狀況,繼續適宜策訂之。
  2. 2.已完成規定之學經歷而尚有多餘年資者,得依需要歷練計畫以外之職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第84條,該條規定了軍官個人經歷管理指導計畫的相關內容。以下是對該條逐項進行釋義: 1. 軍官個人經歷管理指導計畫:指對軍官的個人經歷進行管理和指導的計畫。該計畫由官科或人事權責單位負責策訂,以便對軍官進行調任和調訓。 2. 經歷鑑定成果:指根據軍官的經歷鑑定結果進行評估和分析。 3. 經歷管理指導進度:指對經歷管理進行管制,以確保進度的正常進行。 4. 重要軍職候選標準軍官:指符合特定重要軍職的條件,有望被選為該職位的軍官。 根據以上解釋,根據第84條,該條主要規定了軍官個人經歷管理的指導計畫和相關項目。這些指導計畫主要由官科或人事權責單位負責策訂,以確保軍官的調任和調訓的正確進行。另外,該條還提及了對於重要軍職候選標準軍官的長期培育指導計畫的重要性。此外,該條還要求根據軍官的個人經歷和單位職缺的狀況,由人事權責單位進一步制定相應的計畫。

  • 鑑定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第 84 條規定:「軍官個人經歷管理指導計畫,各由官科或人事權責單位負責策訂,以為軍官個人調任及調訓之準據;其原則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第 8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