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總部奉准辦理之技術學校畢業生管理作業規定,得參考本準則另定之。
根據國軍評價雇用人員管理準則第26條,各總部可以依法准許辦理技術學校畢業生的管理作業,並且可以參考該準則以制定相關規定。具體如何參考以及制定規定的內容,需要參考具體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文件和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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