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於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以外機關(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任職、服役之軍官、士官,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退伍,而未依招生簡章服滿役期者,其賠償由其服務機關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