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軍官依第八條之規定,轉服常備軍官役後,其服役悉依常備軍官之規定。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第20條,預備軍官轉服常備軍官役後,其服役應按照常備軍官的規定進行。具體來說,服役期限、福利待遇和服役要求等都應按照常備軍官的相應規定辦理。 參考資料: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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