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27

快速跳轉

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之給與規定如附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第27條有關退伍金、退休金和贍養金的給予規定如附表所示。附表附註四之(二)之5進一步規定,如果退休軍官在擔任政務官、公務人員或軍事單位內的聘雇人員時,其所任職務每月的待遇高於或等於退休俸,則停發退休俸;如果每月待遇低於退休俸,則發給差額。此外,根據第二十七條附錄附註(二)之5的規定,當退休軍官在擔任公務員時,如果其月支待遇達到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七級俸額及同職等專業加給的總額以上,則應由其服務單位按照所任職務的規定發給全部待遇,同時停止支領退休俸。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第 27 條規定:「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之給與規定如附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