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軍官成績優良者,於軍事需要時,得依志願轉服常備軍官役。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第8條,預備軍官成績優良者,有權在軍事需要時依據志願轉服常備軍官役。這表示如果一位預備軍官在役期間表現出優良的成績,且當軍事需要出現時,他可以自願轉至服役常備軍官的角色。這個轉換需要符合軍方的需要和該軍官的個人意願。在進行這種志願轉服的過程中,該軍官需要填寫志願書,經過上級主管機關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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