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士官之退伍、解除召集、除役、延役、開除等,與常備士官之有關規定同。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19條規定,預備士官的退伍、解除召集、除役、延役、開除等事項,要與常備士官的相關規定相同。根據這項法條,預備士官在這些事項上的待遇和程序應該與常備士官一致。具體的相關規定可能需要參考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的其他條文,以了解具體的退伍、解除召集、除役、延役、開除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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