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預備士官依第七條之規定,轉服常備士官役後,其服役,悉依常備士官之規定。
根據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20條,預備士官在轉服常備士官役後,其服役應按照常備士官的規定進行。參考資料中未提及該法條的具體範例或相關情境。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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