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退伍人員其處理規定如左: 一、現役年限退伍 由人事權責單位,依人事資料檢討,造具退伍名冊,層報國防部或各總司令部核定之。 二、病傷退伍 經由指定之軍醫院檢定,填具檢定證明書及醫務評審會議紀錄,由人事權責單位造具退伍名冊,層報國防部或各總司令部核定之。 三、依額退伍 由國防部督導各軍種總部檢討員額,交由人事權責單位,依人事資料檢討,造具退伍名冊,層報國防部或各總司令部核定之。四、因停退伍 由所屬團管區檢討,造具退伍名冊,層報國防部或各總司令部核定之。 前項退伍士官應發給退伍令,其格式如附件一。
根據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的內容,該條規定了不同類型的退伍處理方式和程序。以下是該條的解釋: 一、現役年限退伍:根據人事權責單位進行人事資料檢討後,製作退伍名冊,並報送國防部或各總司令部核准。這種方式是根據士官服役期限的到期而進行退伍。 二、病傷退伍:經過指定的軍醫院檢定後,填寫檢定證明書和醫務評審會議紀錄,然後由人事權責單位製作退伍名冊,報送國防部或各總司令部核准。這種方式是根據士官因疾病或傷害而不適合繼續服役而進行退伍。 三、依額退伍:國防部監督各軍種總部檢討士官員額後,再由人事權責單位進行人事資料檢討,製作退伍名冊,報送國防部或各總司令部核准。這種方式是根據士官員額情況進行退伍。 四、因停退伍:由所屬團管區進行檢討後,製作退伍名冊,報送國防部或各總司令部核准。這種方式是根據特定情況下的停役原因進行退伍。 此外,根據該條的規定,退伍士官應發給退伍令,而退伍令的格式可以參考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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