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9

快速跳轉

本條例第十二條所定退伍,依左列規定: 一、現役年限退伍 指服滿現役年限退伍者。 二、病傷退伍 指病傷或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者。 三、依額退伍 指員額過剩,經檢討應予退伍者。 四、因停退伍 指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或撤職停役自停役之日起逾一年經申請不合回役,或羈押停役、刑事停役、免職停役逾三年而未回役;或雖未逾三年而將屆服役限齡已無回役之可能者;或外職停役經任用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了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12條所定退伍的情形。該條規定了以下幾種情況: 一、現役年限退伍:指已滿現役年限的士官退伍。 二、病傷退伍:指因病傷或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合繼續服役的士官退伍。 三、依額退伍:指當員額超過需要時,經過審查確定應該退伍的士官退伍。 四、因停退伍:指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或是撤職停役後一年內申請不合回役,或是羈押停役、刑事停役、免職停役超過三年未回役,或是即將達到服役限齡且無回役可能的士官退伍,或是外職停役並被重新任用的士官退伍。 然而,根據司法院釋字第394號解釋及憲法第23條的規定,退伍標準應當明確,但是根據本判決中提及的相關法規,我並沒有找到關於該條規定的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

  • 第十二條條文
  • 撤職名詞
  • 羈押名詞
  • 免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 9 條規定:「本條例第十二條所定退伍,依左列規定: 一、現役年限退伍 指服滿現役年限退伍者。 二、病傷退伍 …」(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