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召集規則20

快速跳轉

軍事警備需要之臨時召集,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地區最高警備機構:依軍事警備需要,訂定臨時召集計畫,層報國防部核定後,提出人員申請分配表,向指定之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 二、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及縣市後備指揮部:依國防部核定之計畫及地區最高警備機構提出之申請,依兵役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選員召集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召集規則第20條規定了軍事警備需要之臨時召集的程序。根據該條例,地區最高警備機構可以根據軍事警備需要制定臨時召集計畫,並經國防部核定後向指定的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人員分配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和縣市後備指揮部則根據國防部核定的計畫和地區最高警備機構的申請,依照兵役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選擇人員進行召集。 參考資料:《兵役法》、《召集規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召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召集規則第 20 條規定:「軍事警備需要之臨時召集,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地區最高警備機構:依軍事警備需要,訂定臨時召集計畫…」(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召集規則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