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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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會議時,鄉鎮市 (區) 公所及輔導組派員指導,團管區及縣市政府派員督導。 聯席會議時,團管區派遣施教組協助訓練。 團體活動團管區及縣市政府派員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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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第23條,小組會議時鄉鎮市公所及輔導組應派員指導,團管區及縣市政府應派員督導。另外,在聯席會議時,團管區應派遣施教組協助訓練。團體活動時,團管區及縣市政府也應派員督導。 根據上述資料,我們可以了解到後備軍人小組的成立和運作需要有地方政府和團管區的參與,並且有相應的指導和督導工作。在小組會議、聯席會議和團體活動中,均需要派遣相應的人員進行指導和督導工作。 參考資料: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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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