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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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小組編組之對象,以未納入後備部隊編組之人員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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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第3條,後備軍人小組編組的對象是那些未被編入後備部隊的人員。這個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後備軍人能夠接受必要的軍事訓練和教育,以備不時之需。根據這項規定,那些尚未加入後備部隊的人員,有資格參加後備軍人小組的編組和培訓。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後備軍人能夠擁有必要的軍事能力和技能,以應對國家的安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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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