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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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小組之編組,以小組為基層單位,每小組以五人以上三十人以下為準編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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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第 6 條,後備軍人小組的編組以小組為基層單位,每小組的人數應在五人以上至三十人以下。這表示在後備軍人小組中,每個小組的成員數量應符合這個範圍,以確保小組的有效運作。這個條文沒有明確的案例或相關的資料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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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