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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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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小組之編組,以小組為基層單位,每小組以五人以上三十人以下為準編成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第 6 條,後備軍人小組的編組以小組為基層單位,每小組的人數應在五人以上至三十人以下。這表示在後備軍人小組中,每個小組的成員數量應符合這個範圍,以確保小組的有效運作。這個條文沒有明確的案例或相關的資料可供參考。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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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第 6 條規定:「後備軍人小組之編組,以小組為基層單位,每小組以五人以上三十人以下為準編成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後備軍人小組編組教育實施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