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輔導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辦理後備軍人組織、宣傳、安全及服務工作。 二、協助後備部隊召集訓練及要員連絡查訪。 三、動員演習及動員實施階段協助辦理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及徵用書之送達。 四、協助辦理全民國防、災害防救、國軍人才招募及其他相關工作。 五、指(督)導所轄後備軍人輔導組(以下簡稱輔導組)工作。 六、執行後備軍人其他輔導工作。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