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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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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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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
第三條第四款第五目、第二十九條第七項
所稱政府撥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指政府撥付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費用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計之利息。
本條例
第二十九條第六項
所稱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指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及運用收益之孳息收入。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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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常備軍官役及常備士官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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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預備軍官役及預備士官役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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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退伍除役之給與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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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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