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合於就養基準而志願就養者,自核定除役生效之日起,按月給與贍養金終身或依志願給與退伍金或退休俸;申請安置就養者,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23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符合就養標準且志願就養的士官或軍官,在核定退伍除役生效之日起,可以選擇每月給予終身贍養金、給予一次性的退伍金,或給予退休俸金。另外,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的規定辦理,申請安置就養的士官或軍官則需要遵照相關規定辦理。這就要求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安排相應的待遇,以符合就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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