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34

快速跳轉
  1. 1.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九項規定,軍官、士官自退撫新制實施後,就讀軍校期間,得予併計退除給與之年資,於其就讀軍校期間未滿一年之畸零月數,按畸零月數比率計給;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其計算基準如附件。
  2. 2.前項退撫基金費用之計算,以初(敘)任到職之同官階或等級現役軍人本俸加一倍為基數,依申請補繳時之提撥費率,由其自繳百分之三十五費用,政府負擔百分之六十五費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法條解釋: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共有兩項規定。第一項規定,軍官和士官在就讀軍校期間,可以將退除給與年資與軍校期間未滿一年的畸零月份進行併計,按照畸零月份的比率計算。如果未滿一個月,則按照一個月計算。具體的計算方式可以參考附件。 第二項規定,退撫基金費用的計算以軍官或士官初任到職時的同官階級或等級的現役軍人本俸加倍作為基數,根據申請時的提撥費率進行計算。自己需要支付百分之三十五的費用,政府承擔百分之六十五的費用。 範例: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規定,如果一位軍官在就讀軍校期間總共有6個月的退休年資,其中未滿一個月的部分按照一個月計算。如果該軍官初任到職時的本俸為1萬元,則基數為2萬元。如果申請時的提撥費率為百分之五十,該軍官需要自己支付7000元的費用,政府承擔13000元的費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 34 條規定:「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九項規定,軍官、士官自退撫新制實施後,就讀軍校期間,得予併計退除給與之年資,於…」(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 3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