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59條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解释: 1. 根据该条例的第五十四條第五項规定,每两年編列二百億的預算,在十年内总计一千億元。輔導會應於預算前一年度完成預算編列,並於次年三月底前將核定數額撥入退撫基金。这表示輔導會必须在预算年度之前完成编制工作,并且在次年三月底前将核定的金额拨入退撫基金。 2. 根据该条例的第五十四條第六項的规定,所谓的退休俸指的是根据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规定,審定之退休俸。这意味着退休俸的審定必须依据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的规定资格。 3. 退休俸的支付比率由基金管理會和輔導會决定,按照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七十之比率支付。也就是说,退休俸的支付比例根据基金管理會和輔導會的决定来进行,其中基金管理會支付百分之三十,輔導會支付百分之七十。 4. 差額指的是根据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調降後之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该差額由輔導會編列預算支付。也就是说,差額是根据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调整后的优惠存款利息差额,由輔導會进行預算编制和支付。 根据上述解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59條主要是关于退休俸的预算编制、支付比率和差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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