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10

快速跳轉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國民兵列管人數統計表,通報內政部及國防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第10條,直轄市、縣(市)政府有責任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國民兵列管人數統計表通報內政部及國防部。這表示政府機關必須每年定期向相關單位提供國民兵的數據以供統計和管理之用。 這項法規的目的是確保政府能夠追蹤和掌握國民兵的相關數據,以便能夠有效地運用和管理國民兵資源。 一個例子是,如果某個直轄市政府在二月底前沒有按照規定將國民兵列管人數統計表通報內政部及國防部,那麼該政府就可能違反了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第10條的規定。這樣的違反行為可能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第 10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國民兵列管人數統計表,通報內政部及國防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