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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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三日兵役法修正施行前之補充兵(以下簡稱補充兵)及已訓或待訓國民兵(以下簡稱國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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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法條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第2條,此法規適用對象為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三日兵役法修正施行前的補充兵和已受訓或待受訓的國民兵。這個法條的目的是明確規定補充兵和國民兵在管理和使用上的適用範圍。
- 兵役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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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