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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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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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由上述法條可知,《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4條規定此條例的施行時限,自公布日開始,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根據最新的相關資料來看,《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是中華民國政府為提高國軍人數而制定的法規,意在推動徵兵制度與相關措施的執行,確保國軍有效運作。至於此法條的具體內容及執行細則,暫時缺乏詳細資料,因此無法提供相關的解釋與案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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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