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條例所定保險業務、保險給付金、保險契約及文據簿籍,均免納一切稅捐。
根據軍人保險條例第22條的規定,軍人保險業務、保險給付金(包括質押借款和解約金)、保險契約和相關文據簿籍,全部免除納稅負擔。這意味著軍人保險業務和相關活動不需要繳納任何稅款。 參考資料: 軍人保險條例第22條 (修正時間待確認)
依本條例所定保險業務、保險給付金、保險契約及文據簿籍,均免納一切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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