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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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軍人撫卹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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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第1條是根據軍人撫卹條例第37條第2項規定所訂定的。根據該條規定,軍費學生受傷或死亡時可以獲得照護金,而本辦法就是制定了這些照護金的發放辦法。具體的細節和程序,可以在該辦法中找到相關資訊。 例子:一位軍費學生在執行軍事任務時受傷,根據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第1條的規定,該學生可以根據相應的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照護金的發放。
- 軍人撫卹條例法規
- 第三十七條第二項條文
- 軍人撫卹條例 第 37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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