舢舨或汽艇離本艦時,懸掛國旗(海軍旗)。但在本國境內,除下列各款規定外,無須懸掛: 一、關於儀式敬禮時。 二、與外國艦船交際接洽時。 三、在第三十一條規定之時限外,訪候外國艦船時。
依據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 35 條,在舢舨或汽艇離本艦時,一般情況下需要懸掛國旗(海軍旗)。然而,在本國境內有以下情況,則可以不需要懸掛國旗: 一、在儀式敬禮時,不需要懸掛國旗。 二、在與外國艦船交際接洽時,不需要懸掛國旗。 三、在不超過陸海空軍軍旗條例規定的時限內,訪候外國艦船時,不需要懸掛國旗。 例如,當軍艦與外國艦船進行友好交流時,根據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 35 條,該軍艦無需在離開舢舨或汽艇時懸掛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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