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流彈傷亡人民善後處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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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處理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流彈誤傷人民之善後事宜,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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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國軍實彈戰鬥演習中造成人民流彈誤傷事件,國軍有關當局訂定了《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流彈傷亡人民善後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來處理相關事宜。 根據該辦法,第 1 條規定了辦法的目的,即為處理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流彈誤傷人民之善後事宜。該條款未明確列舉具體善後事宜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根據截至2022年的資料,目前尚未找到《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流彈傷亡人民善後處理辦法》的詳細內容和具體案例。因此,無法提供該條款的具體釋義和相關參考資料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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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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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