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流彈傷亡人民善後處理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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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者之殯葬費及撫卹金,其受領人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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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實彈戰鬥演習流彈傷亡人民善後處理辦法第 9 條,死亡者之殯葬費及撫卹金的受領人有以下順序: 1. 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舉例來說,如果某國軍士兵在實彈戰鬥演習中因意外死亡,他的配偶或直系血親卑親屬將優先獲得其殯葬費及撫卹金。如果沒有配偶或直系血親卑親屬,那麼父母將成為受領人。若父母已故或沒有,則兄弟姊妹會取而代之。最後,如果兄弟姊妹也沒有,則祖父母將成為受領人。
- 直系血親卑親屬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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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