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全民國防理念,因應防衛固守、有效嚇阻之戰略方針需求,集中全國人力、物力,建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 (以下簡稱動員準備) 體系,以達平時廣儲戰力於民間,國防與民生相結合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實施辦法第1條根據全民國防理念,為了應對防衛戰略需求,集中全國的人力和物力,建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以便在平時將戰力廣泛儲存在民間,實現國防和民生的結合。該條款的目的是為了達到這個目標。 一個相關的參考資料是中華民國國防部的《全民防衛法》。根據該法,全民防衛是一個整體的系統,包括訓練、物資儲備和資源整合等方面。它的目的是確保國家安全並加強社會對國防的支持和參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